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
您现在的位置: 草高网站 >> 文章频道 >> 党建专栏 >> 先教活动总结 >> 文章正文 今天是:
共产党员先进性标准要求和不合格党员主要表现
作者:佚名    文章来源:不详    点击数:    更新时间:2007-9-18    
           【字体:

 

草堂高中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

教育活动学习资料之十

 

草堂高中共产党先进性标准要求和不合格党员主要表现

 

第二次讨论稿(细则)

 

 

 

一、先进性标准总纲

 

    坚持理想信念,坚定不移为乐山教育事业作出贡献,坚持与时俱进,不断提高教书育人本领。为服务社会、服务学生、服务家长、创造和谐教育勤奋工作,创造一流的工作业绩。依法行政,依法执教,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。

 

二、先进性标准具体要求

 

(一)坚持理想信念,认真学习,坚定共产主义世界观、人生观和价值观。

 

    1.认真参加政治理论学习,不走形式、力求实效,有笔记和心得体会。

 

    2.掌握《教育法》、《教师法》、《未年成人保护法》等相关法律法规并依法执教。

 

    3.有正确的教书育人观,积极自觉学习和更新教育理念,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。

 

(二)加强业务学习,在实际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

 

    1.带头落实教学“六认真”,认真执行教学“六个一”(认真备课,认真上课,认真批改作业,认真考核,认真分析学生情况;每期上一堂公开课,每月一篇教学反思,每期一篇优秀教案,完成一篇教研文章,参与一个课题研究,在一项竞赛中取得好成绩)

 

    2.刻苦钻研业务,积极探讨学生能力培养的方法与途径,深入教改,探索教育、教学规律,开拓创新,发挥专业技能特点,形成自己的教学风格,赢得学生的欢迎。

 

    3.虚心好学,团结师生、家长,热心帮助和带动青年教师提高业务水平,做学生、家长的朋友,做业务工作的带头人。

 

(三)、努力实践党的宗旨,全心全意为学生和家长服务

 

    1.树立服务意识,尊重家长,关爱家长,公平对待每一位学生。把学生的发展当作第一目标,把学生的安全作第一考虑,把学生的需要当作第一选择,把学生及家长的呼声作为第一信号,把学生及家长的满意当作第一标准。 

 

    2.主动与学生及家长沟通,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,取得支持和配合,努力营造平等、理解的教育氛围。

 

(四)、遵纪守法,促进教育的精神文明建设

 

    1.遵纪守法,敢于同法轮功等邪教组织及破坏社会稳定的现象作斗争。

 

    2.严格遵守国家教委规定的《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》八条标准。

 

    3.文明执教,廉洁从政,塑造良好的教师形象。

 

    4.遵守劳动纪律以,遵守学校的上下班的时间规定,不无故旷工。

 

(五)、坚持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

 

    1.团结广大教职员工,关心学校发展,乐于助人,在教师群体和社会中有良好的声誉。

 

    2.维护民主集中制原则,认真执行上级党组织和学校党政的决议、决定,自觉参加组织生活,言行一致,实事求是。

 

    3.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。

 

(六)、与时俱进,开拓创新,办让人民满意的教育

 

    1.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,严谨治学,自强不息,勇于实践,探索教与学的规律。

 

    2.有强烈的事业心、责任感,力争高标准、高质量的完成工作,创一流的岗位业绩。

 

三、不合格党员的主要表现

 

    不合格党员主要表现在丧失共产主义信念,不履行党员义务,不能发挥党员的先进性,主要表现是:

 

(一)、理想信念动摇

 

    1.丧失共产主义理想信念,公开散布违背党的基本理论、基本路线、基本纲领的言论。

 

    2.信仰宗教以及参与封建迷信活动。

 

    3.参与“法轮功”等非法组织。

 

    4.不学习马列主义、毛泽东思想、邓小平理论及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,对党的路线、座方针、政策不拥护、不执行、丧失党性原则。

 

    5.对党和政府不信任,散布消极言论,歪曲事实,丑化党和国家形象。

 

    6.挑拨是非,破坏团结,涣散斗志,影响学校、社会稳定。

 

(二)、宗旨观念淡薄,革命意志衰退

 

    1.对群众疾苦不关心、不帮助,事事斤斤计较个人得失。

 

    2.为了部门、小团结或个人利益,不服从大局,与民争利。

 

    3.对政治学习和政治活动厌倦,经常借故,甚至无故不参加。

 

    4.不思进取,精神萎靡,自甘落后,遇到坏人坏事和歪风邪气不敢于开展批评斗

争,袖手旁观,甚至临阵脱逃。

 

    5.对本职工作不认真完成,讲条件、图报酬,讨价还价,对上级赋予的工作任务拒不接受或拒不完成。

 

    6.工作态度不端正,服务意识差,遇事互相推诿,工作简单粗暴,造成损失。

 

(三)、组织纪律涣散,组织生活散漫

 

    1、不讲民主集中制原则,不执行党的决定,非法组织活动不抵制,甚至参与。

 

    2、没有组织观念,经常不参加组织生活,边疆六个月不交党费,拒绝党组织分配的工作。

 

    3、不遵守工作、劳动纪律,经常不按时上下班,无故旷工。

 

    4、不讲团结,搬弄是非,言行不一,拉帮结派,无理取闹,搞自由主义。

 

    5、煽动、组织、参与群体性上访。

 

(四)、工作作风漂浮,道德行为扭曲,党性观念差

 

    1、不关心本职工作,出工不出力,工作时间干私活。诱导学生参与有偿家教,谋取额外好处,侵占集体利益。

 

    2、弄虚作假,虚报浮夸,欺上瞒下,工作拈轻怕重。经常不完成本职工作或经常出现错误。

 

    3、见利忘义,损人不利己,贪图享乐,生活腐化,作风霸道,蛮不讲理。

 

    4、不讲党性原则,不讲职业道德,违反财经纪律,乱收费、乱摊派。

 

    5、争名利、争待遇,以职业专长要挟组织,谋取额外好处。

 

(五)、业务能力差

 

    1、对待学生的教育简单粗暴,自以为是,引起学生及家长强烈反映,不思改进。

 

    2、教学工作上不思进取,不能落实教学常规,导致学生学习效果明显落后,不总

结、不反思。

 

    3、不参加业务学习,不参加业务培训,长期教育教学效果较差,甚至不能履行岗位职责。

 

 

 

草堂高中先进性教育活动办公室

二零零五年九月十二日


文章录入:admin    责任编辑:admin 
  • 上一篇文章:

  • 下一篇文章:
  • 发表评论】【加入收藏】【告诉好友】【打印此文】【关闭窗口
    网友评论:(只显示最新10条。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,与本站立场无关!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