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、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; 2、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; 3、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; 4、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; 5、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,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; 6、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; 7、本项目特殊要求: 第一包干杂、调料品供应商采购特殊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本企业食品经营许可证。 第二包肉类供货商采购特殊要求 (1)投标人应为生产企业,须提供生猪屠宰许可证、动物防疫合格证; (2)投标人若为流通类企业,须提供本企业食品经营许可证; 第三包其他肉类供应商采购特殊要求 (1)投标人应为生产企业,须提供生猪屠宰许可证、动物防疫合格证; (2)投标人若为流通类企业,须提供本企业食品经营许可证; 第四包米面油供应商采购特殊要求 (1)投标人若须为流通类企业,须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; (2)投标人若为生产企业,须提供生产单位的《食品生产许可证》复印件; 第五包牛奶供应商采购特殊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本企业食品经营许可证。 第六包蔬菜供货商采购特殊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本企业食品经营许可证。 第七包面包、蛋糕供应商采购特殊要求 (1)投标人须提供本企业食品经营许可证。 (2)投标人若为生产企业,须提供生产单位的《食品生产许可证》复印件; 注: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。 |